7.6.7. 删除信息存储条目

警告: 无法恢复已删除的信息存储条目。在删除信息存储条目之前,请确定您不再需要该信息存储条目。

注: 如果您要删除公共或共享文件夹中的信息存储条目,您需要具备在这些信息存储文件夹中删除对象的权限。

如何删除一个或几个信息存储条目:
  1. 在水平拆分或列表视图中选择一个或几个信息存储条目。

  2. 编辑 面板中点击 删除。 如果使用 紧密面板,单击面板中的 删除 删除项目 窗口将打开。

  3. 如果您确定您要删除信息存储条目,请单击

结果: 信息存储条目被永久删除。

提示: 您还可以通过上下文菜单或 <del> 键删除信息存储条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