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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資料
權限
11.2.2. 針對已存在文件夾的權限
您對現有的文件夾有以下權限:
您是您個人文件夾的 管理員。擁有者有與
管理員
相同的權限。
您被允許在公開資料夾內建立資料夾與物件。
您被允許在
全域通訊錄
內檢視資料夾與讀取物件。